國際電子商情獲悉,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今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網站公布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實施……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的公告顯示,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已發布公告,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2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組織對申請主體提出的有效申請進行審核,并按程序決定,對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分兩個清單實施排除措施。
根據公告,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接受有關利益主體申請,并在對有關申請逐一進行審核的基礎上,將部分符合條件的商品排除出對美加征關稅范圍,并制定公布排除清單。
其中,清單一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中方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對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予以退還,相關進口企業應自排除清單公布之日起6個月內按規定向海關申請辦理。
清單二所列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不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已加征的關稅稅款不予退還。公告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繼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適時公布后續批次排除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