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業用工問題一直是這些年的焦點話題。今日,據彭博社報道,蘋果和制造合作伙伴——富士康因使用大量臨時工而違反了中國的《勞動法》。
據報道,中國勞工觀察組織(CLW)臥底人員針對富士康鄭州工廠進行了暗地調查,發現正在為蘋果生產新iPhone的富士康臨時工在8月份占其勞動力總數的50%左右,違反了中國《勞動法》規定的臨時工最大比例不得超過10%。隨后蘋果和富士康證實了事件的真實性。
CLW成立于2000年,目的是調查為世界上一些最大的跨國公司生產玩具、鞋子、電子產品和其他產品的中國工廠,該公司在紐約和深圳分別設有辦事處,為中國工廠的工人提供熱線服務。
針對該事件,CLW發布報告稱,在2018年,富士康55%的工廠員工是臨時工,而在8月份這個比例約為50%,其中包括學生實習生。根據CLW的說法,因為這些學生中有很多人在8月底返校,所以現在這個數字降到了接近30%,但這仍然違反相關規定。
事件曝光后,蘋果回應稱正在“與富士康密切合作,努力解決這個問題”。一直以來,蘋果公司多次敦促代工合作伙伴改善工廠條件。今年3月8日,蘋果發布第13份年度《供應商責任2019年進展報告》,詳細說明了其供應鏈中的工作條件。在最新的報告中,蘋果表示,它去年對供應商員工進行了4.4萬次采訪,以檢查他們是否接受過適當的培訓,以及是否知道如何表達自己擔憂的問題,同時采取新的措施來防止強迫勞動。
富士康也表示“臨時工的使用和員工加班時數不符合公司的指導方針。“我們仍然在努力解決鄭州工廠出現的問題,我們將毫不猶豫地采取任何可能需要的措施,以遵守我們為經營活動設定的高標準。”
其實富士康因勞工問題遭到調查不是第一次。上個月,在CLW的另一項調查發現富士康嚴重依賴臨時工和青少年實習生組裝亞馬遜Echo智能音箱后,它解雇了其中一家中國工廠的兩名高管。富士康還審查了衡陽工廠,發現合同工和學生實習生的比例有時會超過法定門檻,一些實習生被允許加班或上夜班。
而在另一份調查報告中,富士康部分員工被稱每個月加班超過100小時,生產高峰期不能辭職等等。而中國勞動法規定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微博網友熱評:
網友A:違法就應該受到嚴懲!
網友B:中國工廠發生的事,首先由外媒爆出來,國內一直把工人當機器且無任何人權保障;
網友C:如果真的按照國家規定來,首先反對的應該就是一線工人,就是這么諷刺;
網友D:富士康員工全靠加班賺錢,你讓他們不加班,就是在限制他們收入。他們最不喜歡淡季,沒活干,拿著一點點死工資閑著,很快就會辭職走人;
網友E:說別人的時候能不能先想想自己?大陸企業應該沒有不違反勞動法的吧?
網友F:如果蘋果和富士康承認了,能否出示一下視頻或書面證據,這是應該的吧,畢竟空口無憑。如果有違法了就該依法懲戒,絕不姑息。對于加班,以前互聯網公司的996算不算違法?據我了解,富士康加班費和各種福利都比大部分公司要高,很多員工愿意加班掙加班費的,不加班工資很少的。互聯網公司誰做到了。
事實上,該事件暴露出中國制造業深層次的用工問題。據了解,2014年起中國農民工總量達到近2.74億人,而這個龐大的群體近年來逐漸呈現出新的趨勢——新增人數逐年下降,不再是取之不盡的“蓄水池”,招工難持續。
有企業表示,之所以聘用臨時工,一是近些年隨著電子原材料成本上漲,人工成本上升以及大環境的影響,制造業利潤持續下滑,臨時工可以緩解成本壓力;二是制造業有“淡旺季”之分,在智能手機、筆記本電腦、智能硬件等消費類電子產品需求的旺季,制造業廠商招聘臨時工成為了不二選擇。
另一個原因在于,服務業新業態成為“穩就業”的新增長點,搶占了制造業的用工來源。今年春節后的3月份,富士康遭遇了三年以來前所未見的工人短缺局面。“送外賣還是進工廠”曾一度成為80、90后新一代農民工就業的熱門話題,大多數人的選擇是不進工廠,理由是不自由,沒活力,掙得不比做外賣騎手多。
美團研究院的報告公布,2018年有270多萬騎手通過美團平臺獲得300億元的收入,較上一年增加了50萬人;蜂鳥配送也預估今年將新增80萬注冊騎手;美團的報告還顯示,超過三成的騎手曾經是產業工人,而選擇做騎手最大的原因是工作時間靈活、收入有保障。除此,94%的眾包騎手還有其他收入來源。
該事件曝光后,《國際電子商情》陸續訪問了深圳幾家中小型終端制造企業,很多企業表示“近幾年并非招不到工人,只要薪酬比平均水平高,就招得到”。不少企業還透露有招臨時工的經歷,尤其是在緊急“趕貨”時期,臨時工成為按時交貨的保障,而這些臨時工“按件計費,操作靈活”,且不需公司承擔額外的支出。部分受訪企業表示,臨時工其實是一個“雙方”的意愿,雖然違反了《勞動法》,但很多受聘者仍樂于接受這種靈活的“掙錢”方式。當然,也有人表示,聘用臨時工、超時加班等違背了中國《勞動法》的規定,被聘用者利益得不到保障,就應該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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