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時報》報道稱,六名高中生告訴《金融時報》,他們天天在中國鄭州富士康工廠組裝手機,每天工作11個小時;按照中國法律,學生的法定工作上限是每周40小時,這構成了非法使用實習生加班。

這六名高中生表示,今年9月,鄭州城軌交通中等專業學校向富士康在當地的工廠輸送3000名學生,他們就在這批學生中。這些年齡介于17歲至19歲的學生說,他們被告知,在這家工廠工作三個月,是為了獲得“工作經驗”,使他們能夠畢業。

一名18歲的楊姓女學生聲稱,她的專業對口是軌道交通列車員,在工廠里每天最多要組裝1200部iPhone X攝像頭模塊,并說參與這項計劃是強制性的。她說:“我們被學校強迫在這里工作,而這項工作與我們的研究毫無關系。”

對于該報道,目前蘋果已經證實,一項審計發現學生實習生的確非法加班,但否認他們被迫參與。

蘋果在一份聲明中稱,在富士康旗下的一家工廠,實習生自愿工作并領取薪酬福利,但工作時間比中國法律允許的時間長。蘋果公司稱:“在最近一次審計過程中,我們發現一家中國供應商工廠存在實習生加班的情況。當我們發現一些學生被允許加班時,我們迅速采取了行動。”

蘋果表示:“我們已經確認了這些學生是自愿工作的,并且得到了補償和福利,但他們不應該被允許加班。”

富士康方面則表示,實習生僅占該公司員工的很小一部分,且公司政策不允許實習生在實習計劃相關任務上每周工作超過40個小時。

不過富士康承認,其工廠有些地方沒有遵守這個政策。“我們對所有這些案例進行了調查,并確認,雖然所有工作都是自愿的,并得到了適當的補償,但實習生加班違反了我們的政策。”富士康表示已采取行動糾正這一情況,并將審查實習計劃,以確保合規,并確保這樣的事“不再發生”。

作為供應商責任審計的一部分,蘋果要求富士康等代工商把工人每周工作時間限制在60個小時以內,每7天強制休息一天。

為了應對iPhone的季節性供應,富士康每年都要雇傭大量短工,而報道援引一位匿名富士康員工的話稱,富士康大概有30萬工人,每天能組裝最多2萬部iPhone。據悉,延遲生產導致富士康第三季度利潤下降了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