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發布信息,完善后的《東莞松山湖(生態園)促進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正面向社會公開征集意見。

按照征求意見稿,松山湖將強化對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精準扶持,新增對芯片研發核心發明專利獎勵等相關政策,以推動IC產業加快發展。

松山湖成IC設計產業聚集地

根據2016年底發布的《東莞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白皮書》,東莞是全國最重要的電子信息制造業產地之一,云集了華為、OPPO、vivo等產業巨頭,隨著智能手機、消費電子、智能裝備領域的發展,催生了對集成電路巨大的市場需求。據業內評估,2016年東莞IC應用市場的規模達1000億元以上。

數據顯示,東莞市2015年IC產業總產值約15.40億元,今年預計約15.48億元,其中封裝測試環節產值為12.38億元,IC設計環節產值約為3.10億元。東莞IC企業主要分布在松山湖、清溪、石排、長安、黃江、厚街、虎門等區域。其中松山湖已形成小規模的產業集聚,幾乎集聚全部的IC設計企業,已入駐IC設計企業超過30家,包括合泰半導體、晶宏半導體、合微、賽微、盈動高科等一批優質企業,初步形成了產業集聚效應。

其中合泰半導體由臺灣IC設計領導企業、上市公司盛群半導體投資6000萬元設立,是盛群半導體的大陸區總部,2015年合泰半導體的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左右。

泰斗微電子是國內北斗導航研發領域的領頭企業,是東莞首家拿到國家資質認定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搭載泰斗微電子北斗芯片的中興手機已經實現量產。

按照征求意見稿,完善后的產業扶持政策適用于在松山湖高新區內注冊并依法實際經營,經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認定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記者對比此前的政策發現,新政對于認定成為松山湖IC設計企業有了更為細化的申請條件。

除了要求是從事集成電路功能研發、設計及相關服務的獨立法人企業;國內外知名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境內外集成電路設計產業上市公司、國內或國際排名前20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等)在園區設立的分支機構,或其投資設立的集成電路設計關聯的系統集成公司或方案公司外,征求意見稿還明確提出,申請企業必須研發人數不少于4人,或研發團隊占企業當年員工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具有保證設計產品質量的方法和能力,并建立符合集成電路要求的質量管理體系;具有與集成電路設計相適應的生產經營場所、軟硬件設施等開發環境。同時,主營產品須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項目首次研發可獲多項補貼

征求意見稿規定,符合申請條件的企業,可以享受到園區在研發、租金、產業化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其中,研發扶持政策明確,對高新區內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按照項目實際情況給予一定的財政扶持。園區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立項之初應在相應部門委托的第三方專業機構進行備案(具體以申報指南為準),通過評審的同一項目首次研發可進行補貼扶持。

具體包括:對使用遠程電子設計自動化(EDA)軟件的費用補貼50%,同一企業年度補貼額度不超過170萬元;對購買IP費用補貼最高25%,同一企業年度補貼額度不超過80萬元。

對購買多項目晶圓(MPW)項目給予該項目費用50%的補貼,同一企業年度補貼額度不超過100萬元;對設計企業購買光罩的費用補貼30%,同一企業年度補貼額度不超過150萬元;

對在進行集成電路測試與分析項目,按照企業實際支付的測試、分析費用的50%予以資助,同一企業年度補貼額度不超過50萬元。

此外,相比舊版政策,新政還增加了對企業在自主芯片設計攻關上的專利扶持。按照征求意見稿,企業在自主設計芯片過程中獲得關鍵性發明專利,每個發明專利獎勵5萬元,同一企業年度補貼額度不超過30萬元。

IC設計企業租金扶持力度加大

進一步擴大對IC設計企業的租金扶持力度,是新政的另一大亮點。征求意見稿透露,對在松山湖高新區注冊成立并經過認證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管委會擬給予其24個月內,租金標準不超過45元每平方米,租賃面積1000平方米內的租金補貼。具體補貼方式為:企業租賃面積在200平方米(含)以下的,全額補貼;企業租賃面積在2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200平方米的面積全額補貼,超出200平方米的面積補貼50%;企業租賃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200平方米的面積全額補貼,800平方米的面積補貼50%。

對比舊版政策,新政在租金補貼的最大面積限制上增加了好幾倍。顯然,伴隨著松山湖IC設計企業的成長和發展訴求,新政也因地制宜優化在租金扶持上的設計。

另外值得關注的是,在產業化扶持方面,征求意見稿還規定,若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獲得松山湖高新區內科技銀行的貸款,且銀行貸款利率上浮不超過基準利率的30%,

按照不超過企業當年實際付息費用的90%給予貸款貼息。企業貼息總額當年最高不超過100萬,最高資助兩年。同一筆貸款已享受國家、省、市或高新區其他貼息政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進行差額貼息扶持。

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表示,希望政策的制定能夠最大限度匯集民智、反映民意,任何單位和個人若對征求意見稿有意見的,可在2月24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松山湖(生態園)管委會臺灣高科技園管理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