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久前才宣布的私募股權企業Canyon Bridge Capital Partners宣布以總價約13億美元收購美國FPGA供貨商萊迪斯半導體(Lattice Semiconductor)一案,就有可能面臨以上狀況──根據路透社(Reuter)在美國時間11月28日的報導,Canyon Bridge Capital Partners:“有部分資金來源是中國中央政府,而且根據中國國營企業檔案數據顯示,與該國太空計劃有間接關系。”

該路透社報導指出,在檢視十數家中國國營企業注冊檔案資料之后,發現Canyon Bridge Capital Partners的資金來源是中國國務院,也就是中央政府最高決策機關;如果消息屬實,這家私募股權企業對Lattice的收購恐怕將遭遇阻礙,有被美國外資投資審議委員會(the Committee on Foreign Investment in the US,CFIUS)駁回的可能性;就算是最后仍獲得批準,這樁收購案原本預計在2017年初完成的時程也可能會延后。

CFIUS是美國政府的一個跨部門委員會,有權在基于可能對國家安全造成影響的考慮下,啟動海外資金對任何一家美國企業或所屬資產的投資案;讓很多產業界人士記憶猶新的案例,包括該委員會今年稍早廢止中國企業紫光股份有限公司(Unisplendour,隸屬中國紫光集團旗下)對美國硬盤大廠Western Digital (WD)投資37.8億美元收購少數股權的案件。

Canyon Bridge到底是中資還是美資?

在Canyon Bridge收購Lattice的案例中,CFIUS關切的有兩個層面:首先,總部位于美國加州Palo Alto的收購基金該視為中國公司嗎?其次,Lattice開發、銷售的技術擁有雙重用途(dual purpose applications)嗎?

根據Lattice在11月21日遞交給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的14A申報表格(Form Schedule 14A),Canyon Bridge是一家新近于美國成立的私募股權收購基金,目前只有一個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為中國大型投資基金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 Corporation Limited的全資子公司;而路透社的報導則進一步指出,China Venture Capital Fund是中國國新控股有限責任公司(China Reform Holdings Corp.)旗下的單位。

而根據中國國新的官方網站介紹:“中國國新是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和國家授權的投資機構,由國務院國資委代表國務院履行出資人職責,是國有資本運營公司試點企業。”

目前還無法確認Canyon Bridge 是否與路透社所揭露的、與中國中央政府有所連結,但這些線索足以讓CFIUS介入調查;不過,收購Lattice可說是中資企業在美國半導體產業領域最大規模的動作之一,與以往中國資金嘗試收購美國科技企業案件的不同之處,在于買主被包裝為一家美國收購基金。

在Lattice遞交SEC的檔案中,Lattice稱Canyon Bridge 是一家:“新近成立的美國私募股權收購基金,”其共同創辦人包括美國芯片產業界的知名人士,包括周斌(Ben Chow)與Ray Bingham,他們都具備超過五十年的科技產業、私募股權以及企業M&A市場的經驗。

誰是幕后金主?

為Canyon Bridge創辦人暨管理合伙人(managing general partner)的周斌,早期曾擔任半導體設備企業應材(Applied Materials)的全球產品經理,以及在飛機制造商波音旗下專門開發國防項目的波音幻影工廠(Boeing Phantom Works)擔任研發工程師。

在成立Canyon Bridge之前,他曾擔任中國國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China Reform Fund Management Ltd.)的管理總監,以及北京力鼎資本(Beijing Leading Capital)的合伙人、SIG China的管理總監;并曾在華平投資集團(Warburg Pincus Asia)負責北美的半導體產業投資,還曾任職聚焦于TMT (電信、媒體與科技)產業的美國洛杉磯風險投資基金Rustic Canyon Partners。

Canyon Bridge的共同創辦人暨普通合伙人Bingham則是美國硅谷名人,他目前擔任Cypress Semiconductor的執行董事長、緯創力(Flextronics International Ltd.)董事長、Trinet董事長,以及甲骨文(Oracle Corporation.)獨立董事;他也曾任職于益華計算機(Cadence Design Systems),曾擔任過不同管理職位,包括執行董事長、總裁暨執行長與財務長。

而Canyon Bridge還將王寧國(David Wang)列為資深顧問,他曾在應材任職25年擔任不同管理職,并曾任中國晶圓代工大廠中芯國際(SMIC)的執行長;總之這家新成立收購基金的核心高層,可說是過去幾十年來為美國半導體與產業與中國搭起橋梁的重要人物──雖然其資金來自中國國新基金,那些人名是否足以證明它是一家美國私募股權企業?

雙重用途技術

另一個Lattice收購案的問題,在于該公司的技術是否可能被應用于中國的軍事領域?對此市場研究機構IC Insights的資深分析師Rob Lineback在接受EE Times采訪時表示,Lattice在較早期(至少直到2010~2012年)曾經為國防與航天契約企業供應可程序化邏輯組件(PLD)。

Lineback提到了一個在2012年發生的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案件,當時有兩名中國籍人士在紐約被逮捕,被指控涉及非法采購軍用級PLD;在FBI的起訴書中指出,那兩名中國籍人士涉嫌違反美國出口法律走私貨物、從事洗錢等多項罪名,并嘗試取得由Lattice生產的雙重用途PLD,該組件可支持軍用規格。

“在2010年的舊版公司簡介中,Lattice曾顯示該公司能支持汽車/軍事應用的雷達/聲納,以及安全通訊、導航系統,車用資通訊娛樂系統…等等市場;”不過Lineback表示,到了2012年1月,Lattice宣布將標準軍事繪圖(standard military drawing,SMD )產品線轉讓給Arrow Electronics:“該產品線包括復雜與簡易型PLD,Lattice是在2011年就通告停產軍用PLD。”

現在Lattice據說已經不再供應軍事/國防市場,但這并不一定能證明該公司不具備雙重用途技術;Lineback指出:「Lattice這些日子以來跨足不少可程序化邏輯組件以外的領域,特別是在2015年以6億美元收購Silicon Image之后;該收購案讓Lattice取得了無線與通訊技術/IC,包括Silicon Image專長毫米波(millimeter wave)技術的子公司SiBEAM。

“從Lattice目前進軍先進高速通訊與毫米波技術領域的情況來看,該公司是具備擁有敏感性技術的可能性,包括5G蜂巢式技術以及物聯網(IoT)技術;”Lineback認為:“美國可能將這些領域的技術視為國家利益保護的范圍,特別是考慮到各種黑客威脅以及因特網安全風險。”

當然,任何一件涉及外國廠商與政府的收購案都可能出現外卡;Lineback指出,那就是:“看即將上任的川普(Trump)政府將如何看待半導體產業M&A案件,我們肯定會看到在未來有更多因素讓這類案件的不確定性升高。”

仍在等待審查的收購案

CFIUS是由美國財政部、國防部等政府部門聯合組成,任何可能對美國國家安全有害的投資案件都必須經過該單位審查并取得批準。

涉及外商投資的各方沒有強制規定必須對CFIUS遞交任何通知文件,但根據國際律師事務所Baker Botts L.L.P.表示:“如果你沒有遞交相關文件歸檔,CFIUS就會因此判定該交易對美國國防或關鍵基礎設施安全有疑慮,并有權解除交易。”

還不確定Lattice與Canyon Bridge是否已經將收購案相關文件遞交CFIUS,對此Lattice婉拒發表意見;但檢視收購案公布時的新聞稿,指出交易預期在2017年初完成,還有待主管機關與Lattice股東會的批準,并表示Lattice將與Canyon Bridge積極配合有關單位的審查程序。

同時間有自稱熟悉Lattice內情的匿名消息來源對EE Times表示,Lattice與Canyon Bridge在遞交美國主管機關的文件中,會詳列所有Canyon Bridge的資金來源;該消息來源表示,檢視Lattice交易的委托聲明書(proxy statement)也將看到更多細節,但目前該聲明書尚未遞交。EE Times也嘗試聯系Canyon Bridge,但在截稿前都未能取得響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