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是一家提供優質科技產品的科技公司,同時也是財務操作方面的高手。甚至蘋果聯合創始人之一的沃茲尼亞克,對于蘋果的避稅行為進行了批評。他說道:“蘋果沒有像我作為一個個人那樣承擔納稅義務,我不太喜歡這種方式。”

近日,蘋果在中國的子公司——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簡稱“蘋果電子”)已經被北京統計局公示為嚴重失信企業,并交納了5萬元罰款。20160603-APPLE-1蘋果電子被列為嚴重失信企業的原因是其2014年《財務狀況》、《批發和零售業商品購進、銷售和庫存》報告中的數據存在較大差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

蘋果電子是愛爾蘭蘋果公司于2007年出資4500萬美元在北京注冊成立的全資子公司,愛爾蘭蘋果是蘋果在愛爾蘭注冊成立的子公司,該公司幫助蘋果借助愛爾蘭的稅收優惠政策避稅。蘋果、Google、亞馬遜等科技巨頭都曾借助愛爾蘭的稅收政策實現避稅或是逃稅目的。

實際上,蘋果避稅前科累累。美國的一項調查顯示,蘋果公司的避稅手段非常高明。如果把蘋果公司的海外資產帶回美國,美國稅收部門將可對其征稅約592億美元,而蘋果避稅的一個重要方式就是在海外投資。

對于將海外收入保存在海外的做法,蘋果公司表示,這是由于該公司將把大部分資金投資于海外實體。蘋果此前已在年報中指出:“公司幾乎全部未分配的國際業務利潤都將被重新投資于美國以外的業務運營,這些利潤來自經由愛爾蘭管理的子公司,而愛爾蘭的企業所得稅率為12.5%。”

“蘋果該繳的稅,一分沒落,”庫克曾表示,“如果將這些利潤帶回美國,蘋果將會損失40%。我認為這不是一個明智之舉。”

蘋果持有的現金規模已經超過了2000億美元,但是絕大部分屬于美國之外業務的利潤,如果將利潤轉移回美國,蘋果將會面臨巨額所得稅。因此,蘋果如果需要在股票回購、股息紅利支付方面需要現金時,往往不會動用海外現金,而是采取在全世界不同國家發行債券的方式進行融資。